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 区应急管理厅 应急管理部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活动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曝光台 应急管理装备创新揭榜攻关工作通知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办理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认可办理指南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事项办理指南 应急管理装备创新揭榜攻关工作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曝光台 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曝光台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事项办理指南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通知通告 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发布 应急管理装备创新揭榜攻关工作通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通知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 区应急管理厅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曝光台 区安委会 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发布 西藏交警圆满完成春运交通安保任务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区教育厅开展线上线下安全培训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完成双节消防勤务工作
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宣传标语:
1.热烈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 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 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 4.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5.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 6.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7.立党为公 为民造福 科学决策 真抓实干 8.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0.休戚与共 荣辱与共 生死与共 命运与共 11.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12.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13.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14.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15.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 16.持之以恒抓好“四件大事”落实,以优异成绩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
消防安全提示语:
1.西藏消防温馨提示: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切实防范电气火灾。 2.西藏消防温馨提示:KTV、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不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和违规焊接。 3.西藏消防温馨提示:电动自行车应选择合格产品,出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车辆暴晒和淋雨,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不可在高温、高热环境及楼梯间、安全通道处充电。 4.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单位、居民家庭要及时检查和更换残破老化的电线,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和过载保护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外出时要关掉电源。 5.西藏消防温馨提示:文物古建筑单位要完善消防设施,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6.西藏消防温馨提示: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请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熟悉疏散逃生路线,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小区物业公司应检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是否安全,有无长时间充电现象;小区室内、外消火栓是否锈蚀,能否正常出水;每栋住宅、每层楼消火栓箱的水带、水枪、接口是否完整好用。 8.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小区物业公司要组织员工上门查找鳏寡病残人员家中的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要在小区橱窗、住宅楼告示栏,对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9.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教育孩子在没有成人陪伴时,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要将打火机、火柴等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10.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平时要熟悉所在场所的周围环境,了解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11.西藏消防温馨提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将自动消防设施调到手动位置。 12.西藏消防温馨提示: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13.西藏消防温馨提示:选择彩灯、装饰物等布景材料时,应购买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正确敷设电气线路,不要超负荷用电,装饰灯具不要靠近可燃易燃物。 14.西藏消防温馨提示: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在候车(候机、候船)厅的禁烟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15.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入住宾馆酒店时,要留意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16.西藏消防温馨提示: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易燃可燃物、要在空旷地带燃放,燃放后要认真清理火灾隐患,防止飞窜火源引燃可燃物。 17.西藏消防温馨提示: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更换液化气瓶要与管线连接牢靠,并检查是否漏气。 18.西藏消防温馨提示:使用燃气的房间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避免汤水沸溢造成火灭漏气。 19.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 20.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建议安装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和切断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事故。 21.西藏消防温馨提示:独居老人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睡前关停取暖电器,酥油灯、香炉、打火机等远离可燃物,遇火情及时拨打119。 22.西藏消防温馨提示: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3.动火作业“十不准”。1、动火人员不具备操作资格的,或不了解现场和周围情况的,以及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不准作业。2、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营业期间不准动火作业。医院、养老院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使用、营业期间动火的,必须落实严格的安全管控措施。3、文物古建筑内不准动火作业。4、人员密集场所涉及动火作业的工程未经施工许可或未备案的不准作业。5、各单位未落实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未实施现场看护、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未配备灭火器材的不准作业。6、焊割部位周边存在易燃可燃物,应当将易燃可燃物转移至安全地点,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准作业。7、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前不准动火作业。8、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动火作业。9、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动火作业。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各方未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未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动火作业。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事故举报电话:12350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891-6630618 传 真:0891-6630615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值班室:联系电话:0891-6606111 传 真:0891-6606000

通信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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