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警报响起7分钟后,值班人员才匆匆赶来,且不熟悉处置流程;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普遍“带病运行”;纸面整改、空转运维现象突出……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会同民政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暗访暗查,发现不少隐患。
细看之下,不难发现这些隐患似曾相识。在当前常态化督查、专项化整治高压态势下,养老机构的一些安全隐患为何屡查屡现、治而不绝,陷入同类问题“查处—整改—反弹”的恶性循环?究其根本,这是一个多重因素影响和历史遗留问题叠加的结果。
从养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看,一些养老机构主体责任悬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是同类隐患难以根治的祸首。其中,少数民营养老机构问题严重,陷入“重经营收益、轻安全管理”的误区,常把更多精力投向如何招揽生意、降本增效上。从历年养老机构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也可看出,部分养老机构未扎实履行主体责任,隐患排查做样子,致使“防火墙”漏洞百出。
从安全监管看,部门之间存在监管壁垒、基层执法刚性不足,是隐患治而复发的症结。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涉及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权责边界不清、联合督查不足,加之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等,导致监管力量分散,易形成“多头监管、无效监管”的治理真空。乡镇(街道)囿于人手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管理多停留在查阅台账、程序性走访上,对反复出现的顽症痼疾,只能以口头提醒为主,以致滋生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从规划建设看,建筑先天缺陷“埋雷”、硬件改造受限,是隐患整改治理的痛点。民办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多由老旧民居、闲置建筑改建而成,起初就未严格按照养老场所消防标准施工,存在疏散通道狭窄、缺少专用避难间、防火分区不合理等“先天不足”。有的养老机构违规加盖、占用公共用地,偷偷“长高长胖”,形成事实上的“后天隐患”,整改起来往往难度较大。
从隐患整改保障看,地方民生保障配套滞后、资金资源倾斜不均,是隐患无法铲除的梗阻。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设施维保、专职管理等涉及安全事项的投入成本较高,地方专项扶持政策不完善、财政补贴不充足,让不少养老机构面临“无力改、改不起”的现实困境,难以从根本上推进消防设施建设与安全服务升级。
民生无小事,安全大于天。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机构将进入多元化、快速化发展阶段,安全必须被摆到重要位置。要正视养老机构、行业监管、规划建设、地方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吸取事故教训,找准症结所在,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决心,彻底祛除安全顽疾。尤其是对那些整改容易却屡查屡现、查而不改的隐患,要以部门共治、“全链条”长效治理等方式,坚决铲除,严防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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